咸宁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人气指数:1 页面更新时间:2016-09-20 22:02
网站介绍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武汉城市圈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体划给市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局。
   (二)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简便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市政府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审批、核准、备案,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将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3、取消已由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增加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职责。
   (四)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五)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省级和市级开发区以及开放开发城市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七)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做好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市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决定、规定和办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715-8895155
  传真:0715-8895155
  地址:咸宁市银桂路
  邮编:437100

免责声明:
此页是<咸宁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

网站资料
网站名称: 咸宁市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网站栏目: 网站简介 网站链接
网站链接: www.xnfg.gov.cn
收录查询: [百度收录] [360收录] [搜狗收录] [必应收录] [谷歌收录]
网页版本: Mip版 手机版 电脑版
本页链接: https://wang037954.honpu.com/